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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貸 | david | 元月 22, 2009,16:16
任何一種的借貸方式,銀行本方的目的為,是將( 錢 )借出,賺取( 利息 )
但是有少數銀行,會與企業集團合作,信用貸款方案,銀行以先結清固定金額支付給企業公司
企業公司則請業務專員,找尋【消費者】購買其商品,並請【消費者】,
簽下【分期付款】支付繳費單,銀行並以先結清【固定金額】支付給企業公司領取,
當**企業公司倒閉後,銀行又以 當時立下的契約為憑據,
結合【法院控告】方式,強制【消費者】,硬性支付此筆金額,
並須另外加付【法院控告】費用,銀行此行為目的..有何差別呢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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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貸 | david | 元月 17, 2009,15:18
初級會計學的借貸法則就搞不懂,接著想當然耳許多的會計交易分錄也只好用背,背沒多久就忘記考試自然都不及格,僥倖的是全班幾乎大家都搞不懂借貸法則,
我也就因為在大家都搞不懂的情況下,便以”拱豬”的方式取得該學分
這樣的回憶一直在我腦海中揮之不去,同時我又知道會計的重要性,我可以不懂細節的記帳過程,但是我必須要學會如何看懂相關的財務報表,我必須要知道相關法令的影響,因此開始夢想哪一天自己也可以通過會計師考試
當然學生時代參加了幾次會計師考試,借貸法則就搞不懂的我確實慘遭幾次滑鐵盧(沒錯,是好幾次,也就是好幾年)慢慢的服完兵役,開始工作一陣子,偶爾聽到會計師考試的消息就想起年輕時的這個夢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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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貸 | david | 元月 15, 2009,15:51
民生物價持續上漲,讓消費者購物、借貸意願愈來愈保守。中央銀行昨(28)日公布10月底消費者貸款餘額,其中貸款金額100萬元以下的汽車貸款、個人消費貸款以及信用卡循環信用額度,全部都較前一月衰退。銀行人士表示,會申請車貸、消費貸款的客戶,多屬於有些積蓄,收入也算固定,可以負擔每月還款壓力的受薪階級。但因整體經濟環境欠佳,多數受薪族群沒有調薪,卻又受物價壓力所苦,借貸意願自然下滑,導致這類型貸款餘額減少。
受油價持續飆漲影響,車市買氣跌至谷底,其中汽車貸款餘額更已連續22個月減少。車商表示,過去民眾在考量買車時,多半著墨在價格,倘若銀行願意貸放的成數高,相對也會提高民眾購車意願。不過目前多屬民眾考量的已是「省不省油」,顯示高油價已明顯衝擊民眾購車意願。10月底車貸餘額為943.87億元,較前月下滑29億元,與去年同期相較,車貸餘額更僅剩75%,顯示車市買氣「急凍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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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貸 | david | 元月 10, 2009,17:04
行政院公平會昨天做出裁罰,新光人壽、大眾銀行、高雄銀行、永豐銀行、國寶人壽與美國運通銀行等6家金融保險機構,因借貸契約內容對民眾不公平,各處以100萬到120萬元罰款。公平會說,業者若不改善將再予以處罰,直到其修正契約內容為止。
在此之前,國華人壽、友聯產險、南山人壽與華泰銀行,玉山銀行、台北富邦銀行、日盛銀行、幸福人壽、中國人壽、興農人壽、大都會人壽、國泰世華銀行、新竹商銀、匯豐銀行、富邦人壽、陽信商銀、板信銀行、台新銀行、遠東銀行、台灣新光銀行、台灣人壽、三商美邦人壽、華僑商銀、港商東亞銀行等24家,也先後被公平會裁罰100萬到150萬元罰款。
公平會說,相較於金融保險機構,借款民眾在協商過程中屬於弱勢,若金融保險機構在借貸契約內容中有不當約定,也就不利貸款戶的利益。例如,不按期付息者、攤還不足額時
,金融保險機構就視為全部到期而要求償還,完全未對借貸做事先通知或催告;又如,契約書中約定「因其他原因而隨時加速債務到期」等,都對借貸民眾極不公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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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貸 | david | 元月 08, 2009,15:06
問:我的姑姑跟姨丈在二十三年前向爺爺借了六十萬元後離婚,因沒借據姨丈不認帳,姑姑表示會還,但沒下文。我父親十五年前向姑姑借三十九萬元也沒借條,雖未還錢但多年來幫她買的東西超過三十九萬元。去年因姑姑以兒子最近要結婚為由,突向我爸追討,請問我們可用沒借條為由拒絕還款嗎?我爸是否也可幫爺爺向他追討六十萬元欠款?
答:無論是家人或朋友,只要向債務人要求還錢時,借據只是證明雙方有借貸契約的證據之一,即使雙方當初借貸時沒立下借據,仍有其他證據可證明,包括當時在場目睹的證人,或轉匯金錢帳戶,甚至開立支票等票據,都可作為借貸契約存在證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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